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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12-2013年度
先进会员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煤炭工业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先进个人
一、评选范围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会员单位
二、评选对象
(一)先进单位:煤炭企业(包括集团公司)及所属二级单位。
(二)先进个人:对节能减排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及所属单位领导、节能减排部门负责人。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企业评选条件
1.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节能减排方针政策,遵守国家节能环保法律法规,近两年无环境安全事故及环保违法违纪现象,未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处罚(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完成企业承担的节能减排任务,主要耗能产品的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家颁布的强制性能耗标准,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当地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需有证明材料)。
3. 企业节能体系健全,节能工作规范有序,管理措施到位,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主要能耗指标逐年下降。
4. 积极推广使用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大力采用替代能源、清洁能源,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节能减排成效明显。
5. 加强节能减排统计工作,设有台账和相关统计资料,节能计量器具配备符合要求。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在节能减排岗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完成企业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2. 积极推动企业科技创新,推广使用先进节能减排技术,能够在企业节能减排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中发挥重要作用,成效明显。
3.参与节能减排实践,推动企业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工作中提出的创新思路和合理化建议被采纳(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要求及程序
由企业按评选条件自行申报,经上级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提出推荐意见,以文件形式报送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
五、评选方法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一负责评选工作,由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负责对煤炭工业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推荐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评审意见经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评审领导小组审查后,在国家煤炭工业网(www. coalchina.org.cn)予以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长办公会审定通过,予以命名表彰。
六、其他有关要求
(一)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应的申报表,盖章后连同正式申报文件一式两份报送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
(二)被推荐企业还需提供不少于3000字的业绩材料,文字材料要突出近两年来节能减排工作亮点及取得的主要成绩。
(三)申报先进企业需提供反映企业形象的照片6张,先进个人提供个人免冠近照(两寸)2张和个人工作照6张。
(四)请将申报表及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cpuase@126.com。
(五)申报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6月3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联系人: 谭 杰 颜丙磊
电话/传真:010-84281783
电子信箱:ccpuase@126.com 邮政编码:100013
2012-2013煤炭工业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及申报表.doc